時間:2021-10-28 作者:港勤商務 瀏覽:
a:可以取同名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的名稱可以取與國內有限公司一致的名稱,只要該名稱在香港沒有反復的有限公司即可。
香港有限公司名稱與國內有限公司名稱一致,有利有弊
1、有利方面:
貿易方以為香港有限公司和國內有限公司是同一家有限公司,有利于業(yè)務的開展和普及
2、缺陷:
同名雷同,容易引起香港稅務局的關注,兩者相干,是否有轉移利潤、逃稅的嫌疑,會使會計審查更加嚴厲,不利于稅務籌劃和資金支配。
在以下情形下,我們公司建議香港有限公司的名稱與國內有限公司
不同1)國內有限公司與香港同名有限公司有資金往來時
2)香港有限公司股東、董事與國內有限公司法人雷同時,香港稅務局以為兩家有限公司有關。
因此,應用香港有限公司離岸賬戶匯款時,香港有限公司名稱不得與國內有限公司名稱相干聯,也不建議兩者名稱類似(容易引起香港稅務局以為兩者相干的名稱)。
港勤集團專業(yè)提供香港公司注冊,境外公司審計,商標注冊,秘書服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經過多年打造與沉淀,公司客戶遍布全球。對每一位客戶的服務做到精益求精,讓每一位客戶感到服務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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