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繳納規(guī)費 1枚商標1次申請官費為300元,可以選擇10個商品或服務類別,不足10個類別仍收取600元官費,超過10個類別超出部分按照60元/個類別收取官費。 2013年10月1日前,每件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的官費為1000元 在2013年10月1日調整為每件800元。 至2015年10月15日調整為每件600元?! ∥猩虡舜頇C構辦理的,申請人應向商標代理機構繳納商標注冊證明官費和代理費,商標局收取的商標注冊證明規(guī)費從該商標代理機構的預付款中扣除。 商標注冊是商標使用人取得商標專用權的前提和條件,只有經核準注冊的商標,才受法律保護。商標注冊原則是確定商標專用權的基本準則,不同的注冊原則的選擇,是各國立法者在這一個問題中對法律的確定性和法律的公正性二者關系進行權衡的結果?! ∽陨虡说暮锰帲骸 ?、便于消費者認牌購物?! ?、商標注冊人擁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 ?、通過商標注冊,可以創(chuàng)立品牌,搶先占領市場?! ?、商標是一種無形資產,可對其價值進行評估?! ?、商標可以通過轉讓,許可給他人使用,或質押來轉換實現其價值。 6、商標還是辦理質檢、衛(wèi)檢、條碼等的必備條件?! ?、地方各級工商局通過對商標的管理來監(jiān)督商品和服務的質量?! ∽粤鞒蹋骸 ∩虡瞬樵儯?天內)→申請文件準備(3天內)→提交申請(2天內)→繳納商標注冊費用→商標形式審查(1個月)→下發(fā)商標受理通知書→商標實質審查(12個月)→商標公告(3個月)→頒發(fā)商標證書。(2014.05.01實施新的商標法,商標實質審查期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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