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發(fā)行私募基金份額,匯集多個投資者的資金;
(2.3)封鎖式基金(close-endedfunds);
(2.4)業(yè)務為資產管理,通過火散投資風險,使投資者從投資收購、持有、管理以及處理中獲利;
(2.5)投資人不參與管理,由管理人或管理人的代表進行管理,而且管理人或管理人的代表直接或間接獲得報酬。
(3.1)非基金支配;
(3.2)不在開曼新私募基金法中定義的“投資者”的基金;
(3.3)只有一個投資者,并且基金設立文件中明白表現只會有一個投資者的基金;
(3.4)受監(jiān)管的公募基金及受監(jiān)管的歐盟關聯基金;
(3.5)投資人已經作出認繳許諾(CapitalCommitment),但暫未以投資為目標進行實繳(PaidinCapital)的私募股權。
(4.1)開曼新私募基金法重要針對封鎖式基金;
(4.2)開曼公募基金法(CaymanMutualFundLaw)重要針對開放式基金(Open-endedFunds)。
(5.1)開曼新私募基金法規(guī)模內的基金以及另類投資工具(AlternativeInvestmentVehicle)須在2020年8月7日之前完成注冊流程;
(5.2)如果私募基金處于清理階段,并且清理將在2020年8月7日前完成,則該私募基金無需在CIMA注冊;如果清理在此日前不會完成,則該私募基金將須要在CIMA注冊;
(5.3)基金注冊申請費:300開曼元(合366美元);
(5.4)基金注冊費:在2020年8月7日前完成注冊的私募基金,免收注冊費;此日后注冊收取3,500開曼元(合4,270美元)。
(6.1)REEFS(RegulatoryEnhancedElectronicFormsSubmission)體系申請表格(APP-101-77);
(6.2)基金實體的公司成立或注冊文件(如實用);
(6.3)基金的章程文件(如實用);
(6.4)基金的發(fā)售文件/重要條款/出售材質(如實用);
(6.5)審計師的批準函(如在注冊時有;最晚在初次提交審計報告前提供);
(6.6)行政管理人的批準函(如實用);
(6.7)基金架構圖;
(6.8)申請費。
注冊詳細信息請咨詢專業(yè)法律人士并參考CIMA文件。
(7.1)截至2020年2月7日已經存在的私募基金或此日后新成立的私募基金,需在2020年8月7日前向CIMA注冊;在2020年8月7日后成立的私募基金,須要在接受投資者做出認繳許諾后21天內向CIMA注冊;
(7.2)每年需由已獲CIMA同意的審計師進行財務報表審計;
(7.3)財務報表應依照國際財務報告準則(International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或美國、日本、瑞士或其他非高風險司法管轄區(qū)的廣泛接受的會計準則編制;
(7.4)制訂適當和連貫的資產估值程序。
(8.1)基金管理人須要評估開曼新私募基金法是否對其實用;
(8.2)開曼新私募基金法對基金管理人和服務提供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并隨同著更多的合規(guī)和運營成本;
(8.3)2020年伊始的全球新冠肺炎疫情可能打亂了基金從業(yè)者以及服務提供商的CIMA注冊籌劃。
港勤集團專業(yè)提供香港公司注冊,境外公司審計,商標注冊,秘書服務,法律咨詢等服務。經過多年打造與沉淀,公司客戶遍布全球。對每一位客戶的服務做到精益求精,讓每一位客戶感到服務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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